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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罹 李秀秀 4897 字 2天前

没等李祁说话,从外面拿来手炉的小十三就替人回答道,“好听。”似乎是觉得不够有说服力,又补充了句,“我觉得好听。”

苏慕嘉从人手里拿过手炉放到李祁手上,揉了把小十三的头发,笑骂,“谁问你了?”

第26章

屋里供着暖炉,渐渐热了起来。

李祁也伸手去解领口狐裘大衣的细带,苏慕嘉自然走到人身后为人提衣,目光却垂落在了人的后颈处。

白瓷般细腻的颈子就那么露着,仙鹤纹身只能看到一点,衣领上沾的风雪早被烘化成了水,滴落着顺着往下,让人不禁遐想藏在层层衣物下面的又是番什么光景。

苏慕嘉手里握着衣服,上面还似乎混着着体热的清冽香味钻进鼻子里,人忽然就燥了起来。

他毫无征兆的伸出了手,看着自己的指尖马上就要碰到那里,喉间轻轻滚动。

时常沉寂的心忽的被人搅动了一下似的,连指尖都在微颤。

他通人事的早,什么不像话的都见过。

小时候阿姐在屋里接客,他就在门口坐着。

遇到大方一些的客人,阿姐也偶尔会带他去街上买个糖人吃。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那竟然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好日子。

后来阿姐也死了,自己被卖到南康王府做兽子。

他长的漂亮。

很多人都说过这句话,他时常从那些人眼里,看到阿姐的客人看阿姐的那种眼神。打量的目光后面是不加掩饰的贪婪,像是一只只满嘴獠牙的野兽,等待着将自己拆骨脱皮。

其实像他这样的人,只要能活下去什么不能做呢。家人,尊严········,而身体,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要是能靠这个赚到一钱半银,那该感谢老天爷赏饭吃才是。

但在无数次厮杀中他渐渐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再听话的猎物终究会死。

他要当会吃人的野兽。

所以当南康王府家的世子,他的小主人把他带进房间,命令他脱掉自己的衣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将那个一看就很华贵的陶瓷花瓶砸在了他的头上。

那个时常趾高气扬的主人满脸惊愕的倒在了地上,滚烫的鲜血溅了年幼的苏慕嘉一脸。他垂眸看了一眼,发现原来再高贵的人,死了终究不过一滩肉泥而已。

他拿起一旁的长刀推门出去,听着下人恐慌的惊叫声,像是在无数次在兽笼里做的那样。

那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只不过这一次,他要逃出这个困着他的笼子。

活下去!活下去!他要活下去!

他········真的活下来了。

不仅活了下来,他还变的愈加凶狠。

凡是被他盯上的猎物,没有不咬在嘴中尝到味道的。

而现在,他又寻到了新的猎物。

苏慕嘉眼神微喑,略微蜷了指节,在离那看起来宛如一块手感极好的璞玉般的肌肤毫厘之处时停了下来,转而划过几缕发丝,握了一手空。

“殿下衣领有些湿了,不怕受凉吗?”苏慕嘉将手上的衣服放到屏风旁的架子上,再转身的时候发现李祁正看着桌案旁的一盆花草入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连他的话都没有听到。

李祁伸手摸了一下紫色的花瓣,问坐下来的苏慕嘉,“这是你养的?”

“嗯。”苏慕嘉点了下头,“叫做川乌,只有冬日里才长。”

李祁说,“听起来像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