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德尔很快放我回去了,他似乎要去寻找些什么,也没有在伯德老宅停留。这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封闭那些不应该让他看见的地方,顺便,收拾一间客房。
我可不希望他睡在那些写过名字的房间里——按照继承法,它应该是我的。
不过我也没有急着回学校,有一些话也得趁早说。至少,在已经宣判过的死刑之前,我总该给犯人一个死亡的理由。这并非毫无预兆的谋杀,而是长久继续下来点滴的仇恨。
日以夜继的不满最终使我与博金·博克之间树立起死仇,我已下定决心,那便无可后悔。我当然清楚,等到老博克找到解咒的方法之后,同样的招数也在等着我。
或许我们一开始不应该沦落到如此下场,但是世事难料。我们都是强势且贪婪的人,又没有足够真实可靠的纽带,切实的利益又不断引起我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当我另寻高枝——坦诚来说,确实如此。他的存在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有些碍眼了。
若是放在一年前,或许我愿意将当初的认亲说成一场误会。但是他的屡次冒犯已使我厌恶至极。
于是我出现在翻倒巷,在老博克已经关上的店门前解开咒语走进去。我要去寻一件一碰即死的诅咒物件,这里有很多,我明白。它们并非谋杀案的主角,但是也将充当无可替代的角色。
其实,早在许久之前,在阿兹卡班的时候,我就在思考一件事:为什么几乎一切犯罪行为都如此容易被发觉?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罪人都如此容易留下罪证?
这样严肃的思考一开始只是来源于无数昔日邻居的口述,是监牢中所剩无几的乐子。与那些遥远疯癫的笑声一样昏暗阴沉,即使是摄魂怪都无意品尝。但是它却构成众多犯人清醒时光中所剩无几的思考重心。那里,所有人都在咀嚼自己的失败,所有人都在想着重来一次的话一定不会被发现。
如今,神秘人归来总是一个秘密,我们暗算老博克也得逃过那些傲罗的眼睛。掌握在我手上的里德尔不过是一个刚刚弑父的青年人,那些不成熟的莽撞想法随时都有可能让我们两人像之前许诺过的那样亡命天涯。
我可不想为了他的愚蠢与老博克一条毫不值钱的命搭上前程。
老博克的死亡当然不是因为我想要除掉他——这场谋杀案必须发生在必要时,否则他死亡的那一天与他多吃了一口燕麦噎死的那一天毫无区别。
里德尔迟早将承认此世令人恐惧的神秘人另有其人,他不过是抢占名头的小偷,而那些即将归顺于他名下的旧臣们效忠的同样是创造这个名号的另一人。
他们之间的关系太近了,也相当容易看出两个神秘人之间的不同,因此,里德尔必不能信任他们。他唯一能够信任的只有一开始就参与复活的我。等到他完成自认为的“利益交换”——我辅佐他复活,他帮我杀死一直控制我的博克。那么帮我达成心愿的是真实的里德尔,而并非躲在暗处的神秘人。
我将在他心底扮演纯臣的角色,我会是他在此世第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老博克曾经质疑过我用一幅女人的骸骨去复活一个男人,如今我将用一个完整的男人去完成真正的里德尔的复活。
将身躯献给自己的旧主,他也应当感到荣幸才是。
于是,我像只猫一样,小心翼翼地、悄悄遛下十三级阶梯,仅剩挑选悲剧开场时最重要的道具。此时街道上的斜阳缓慢坠落,日头变得与黎明没有什么区别。
我走上台阶,出现在街道上,终于明白莱丽莎口中像鲜血一样的太阳究竟是何等样貌。阳光流在我的手上,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