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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已经得出答案。扪心自问,确实如此。

我早就不是十岁出头的小孩了,也不会因为所谓“微妙的相似”而可怜谁亦或者喜欢谁。或许某件自己一直想要的东西,重要程度远大于若即若离的“朋友”。

更何况是已经许久没有说过话的“朋友”。

时至今日,我不得不承认,或许我所喜欢的并不是真实的格兰杰,如果将格兰杰的心剖开——亦或者将我的心剖开摆在我们中的任何一人面前,我们从一片血泊中读出的仅能是恐怖与虚妄。

我爱的,亦或是是憧憬的不过是另一个幻想中的自己:正义的、强大的、勇敢的。我想要的是一个家庭和睦,生性聪敏的鹈鹕,而不是现在这个必须做别人脚下狗的派丽可。

试着回顾这四年,巫师与魔法带给过我什么——金钱、名誉、爱?

我继承落魄的博克、偷来混血的名号,至于——爱?

我看着麦格教授,笑了一下。我隐约能够懂这些大人的一些心思,也能出于本能地找到能够讨好他们的方法。或许骑士画像说的没错

——只要我愿意,我能够获得所有人的喜欢。

果然,这位女巫为我所迷惑,尖锐贬义的词语明明是用来形容我的,却仿佛是刺伤了她。随着她的安慰,方才升腾而起的警惕也一同消融在老人悲悯的情绪中。

当我礼貌地向她告别时,她甚至眼中暗含着泪水。

这样的蒙骗背后又是什么呢?不过是新一轮的自我厌弃。我讨厌讨好别人,又迫于形势不得不去顺着他们的喜好:靠着花言巧语,靠着坏心肠,靠着这张乖巧的脸、靠着......

血缘。

是的,在厌恶那些被迷惑的人的同时,我也在厌恶那些试图迷惑我的。但是光是厌恶又能如何呢?一个人的情绪如果不经转化,那永远只能是对准自己的刀子。

我要做的是将这把刀对准别人。

十月三十日,布斯巴顿与德姆斯特朗光临此地。从天空驶来的马车与黑湖底部出现的大船从异国他乡而来。他们撞碎了苏格兰陈绿色的山脉,暗蓝色的天空,还有镜子一般的湖面,带着迪明迦梦境中的那场大雪一同涌入礼堂。

我垂下视线,轻轻触碰缠在我身上越发瘦削的迪明迦。

那个属于布斯巴顿的领头女生一直看向我这边,像是能够看见迪明迦一样,视线不停在我肩膀打转。但是当我抬头看向她的时候,她却像看见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立刻别开头。

那是布斯巴顿最漂亮的女孩,据说祖上是一只媚娃。

动物吗?我皱着眉,突然想起那些在世界杯上长着禽类头颅的媚娃。这种不符合常理的怪物使我想起那些缝合畸形的亲属,那些老不死的变成动物的长辈们。

郁气使我感到一阵烦闷,连带着那个女孩的容貌都变得令人毛骨悚然。

好在布斯巴顿并未选择斯莱特林的长桌,混入我们坐席的是德姆斯特朗。那些北方佬把原本坐在一起的朋友全部打乱了,我的成员骚乱一小会,在我沉下的脸色中终于保持安静。

“晚上好,欢迎来到霍格沃茨。”我朝着他们中的领头人伸出手,“我是派丽可·博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