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妖皇夺舍成为天尊(2 / 2)

道与天齐 猪心虾仁 4503 字 1个月前

一般来说蕴含许多天髓的丹药都是可以加速道基修行的,所以没有人会一直留着,基本上是有了就吃下去。

但好在妖族修行与人族不同,他们的血肉与妖丹都会有残留。

顾温端摩着两枚一白一黑的两枚妖丹,为了以示尊重,他先把黑色的羊妖内丹吞服。不能让羊妖低贱的妖丹与狐妖皇族高贵的妖丹混杂。

【天髓十载】

三十载天髓一枚妖丹,也不算太低,吃肉还有一部分天髓。

敖汤眉头微皱,道:“我听闻千年前青丘发生过动乱,导致一位妖皇陨落,此女不会是前代妖皇遗留在外的血脉吧?”

“可能,但与我们无关。天底下有的是秘密,而许多秘密都很无聊。”

顾温从涂山雪一些只言片语中能读出很多信息。

比如青丘以涂山为皇,她为何一开始化名胡姓,还有她最后完全变化气息的手段,以及对方身上具备几分成仙法的气息。

那些瓣能够稍微抵达一二仙剑,如此只能是同级别的力量。

但这又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天地下谁还没有一点秘密,赤羽子的一魂一魄,君衍在葬窟的经历,郁华身上的擎苍仙人,这些都比所谓的皇族内斗要重。

还不如拿在手里的妖丹实在,还有皮毛,能给自己做一件衣服。

忽然有两样物品落入了他眼中。

信非凡物,纸张韧如筋条,其中携带一缕缕极其强横的气息,来自某位大能的道韵。

而令牌则平平无奇,但这种情况下越是不显山不露水的东西来头就越大。

赤羽子也注意到了令牌,拿起来又敲又打,左右打量,甚至放嘴里咬。

你属狗吗?

顾温内心吐槽了一句,随后打开信,查里边内容。

只是第一句话,顿时让他心神一凛。

【吾曾为青丘第代妖皇,见字如晤】

【昔者,妖族之涂山,皇威赫赫,万灵共仰。不幸奸佞窃国,皇权旁落,致使血脉流离,宗族飘零,闻之痛心疾首。】

【然天佑涂山,尚有正统神血流落在外,而吾又夺舍重生已位极道门大宗之掌教。虽身居异体,心系故国,欲助尔重归青丘登临妖皇之位。】

何兄的宗门?

顾温记得阴阳宗是道门排前十的大宗门,也是何欢所在的宗门。

修行界之中存在不少以双修为主的宗门,而此类又分为炉鼎派与双修派,前者属于魔道,后者属于玄门,其中玄门双修最强者就是阴阳宗。

顺带根据何欢所说,玄门正道也不一定正。阴阳宗实行的是一修多妻制,也就是一个强者多个道侣,而也导致因为一些资质的缘故经常性存在强迫的行为。

解决办法何欢已经想出来了,名声臭一点,一次性找几百个。为了荣华富贵有的是人愿意出卖肉体,只要何欢不怕绿,有的是办法能找到炉鼎。

不过以何欢的外貌条件,以及只找‘真’的标准,应该不太可能戴绿帽。

他一个宗门天骄还是养得起一群普通女子的。

信件里的内容如果是真的,何欢的老祖其实是妖皇夺舍重生。

一个妖族妖皇,夺舍了一位道门前十宗门的掌教天尊,道境强者,最顶尖者能有半仙的实力。

竟然被神不知鬼不觉的夺舍了,对象还是妖族。

“里面写了什么?”

赤羽子靠过来一,神色大变,一身杀气再也压不住了,轰然一声荡开周围尘土与碎石。

顾温眼疾手快护住了两具妖尸,这玩意儿有天髓存在,他还要物尽其用来吃的。

涂山雪有一句话他很认可,天地万物在于食与死,食用是胜利者的权力,死亡是失败者的归属。

“妖皇夺舍为人,已是天尊之位?”

赤羽子表现得十分震惊,本来躺下的敖汤一个激灵起身,神情也变得严肃至极。

他投来神念,一观信件内容,神情愣然过后拧着眉头,道:“阴阳宗上一代掌教和一众大能都天人五衰神志不清了吗?怎会弄出这种事情?”

无需顾温追问,敖汤低头直言自语开始盘算道:“夺舍大能没有意义,也极难成功。可年轻弟子里凡真传弟子都有神魂禁制,每十年定期检查,以及各种大大小小的神魂检查。”

顾温问道:“没有反制手段?”

“自然是有,但两个互相对抗的法门之间会因实力差距而定输赢。往往会呈现金丹期对上大乘期的检查,阴阳宗估计是道境,横跨了七个境界。”

敖汤给顾温讲解了大宗门应对夺舍的各种机制。

夺舍存在圆满契合与契合两种,前者难以察觉,后者熟悉的人一眼就认出了,一般只讨论前者。

而圆满夺舍不存在元婴期之上,修士一旦凝聚元婴,肉体就会与其元婴出现难以分离的融合。而后续分神与合体两个境界就是为了重复这个步骤,前者分神是为了将元婴变成元神,后者是将元神化作真灵。

如此重复是因为极少有人能够直接凝聚元神,也不可能有人将元神变成真灵。

如果硬要一步到位也可以,但这会引出一个问题寿命完全不够。

元婴难度是一,元神就是十,真灵就是一百。

这个难度差距是需要靠时间来磨的,就如同小生初,初升高,高升大一样。要说能够在小学完成博士学位,也是可以发学位证的。

但现实基本不可能达成。

顾温听着很熟悉,这不就是自己道基前四重做的吗?

只是没有在外面那么复杂,比如道基四重元神一步到位,四重圆满已经化作真灵。

顾温的元神全名叫五灵混元真灵神君,也就是说他四重道基的时候,一步拥有了天外天需要积累到合体期的特质。

(本章完)